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2017年3月21日——2018年2月9日前买入,2018年2月9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3年6月24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9号。
经查明,獐子岛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3、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4、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五、獐子岛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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