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于2017年7月18日——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2019年1月24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二、索赔背景
2019年5月22日,四川升达林业(002259)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9,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诉讼,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江昌政等5名相关当事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3-90万元不等的罚款。经证监会查明,升达林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
2、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升达林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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