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索赔登记
东海洋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7日——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2019年5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二、索赔背景

2019年1月15日,ST东海洋发布《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中ST东海洋称:经公司初步清理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为 818,614,346 元(未经审计)。这是ST东海洋首次承认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9年4月25日,ST东海洋发布《2018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由盈利1亿元变亏损近8亿元,公告发布后ST东海洋连续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9年5月6日,ST东海洋发布《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周娱瑾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223663788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