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索赔登记
宁波韵升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1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上市后到2020年8月24日期间买入,2020年8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尚未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待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后,将立即进入起诉准备阶段。

二、索赔背景

宁波韵升(600366)8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以及控股股东相关当事人朱建康立案调查。 宁波韵升称,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控股股东等被调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宁波韵升进而表示,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等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周娱瑾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223663788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