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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处理方案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余丽娟律师
发布时间:2021-02-02

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增加用人单位用工成本

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注意:

(1)只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部分,而非直接支付二倍工资,每个月已经支付劳动者工资了,因此,实际上只需支付差额部分即可。

(2)超过时效期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

(3)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4)劳动合同无效时,不认定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

二、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裁量权产生重大约束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未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注意: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案例】

1、《重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与唐**劳动合同纠纷》

案号:(2018)渝01民终4145号

案情综述:唐**向江北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及加班工资等。江北区劳动仲裁委作出渝江劳人仲案字(2016)第144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公司支付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8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2172元,并驳回了唐**的其他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

案件争议焦点:唐**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评析:一审法院判决,重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771.50元;判决原告重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2172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蔡**与重庆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案号:(2017)渝0230民初3628号

案情综述: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雄华原为同村村民,从2013年3月15日开始,蔡**协助何雄华筹办开设养猪场,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2015年7月13日,被告向原告邮寄送达了辞退通知,辞退了原告。

案件争议焦点:蔡**是否与重庆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院评析: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公司与蔡**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正当理由,将蔡**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工作年限向蔡**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