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索赔登记
罗平锌电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于2017年3月31日——2018年6月22日期间买入,2018年6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二、索赔背景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云证调查字2018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6)。同时,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董事长杨建兴,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尤立,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喻永贤,董事张金选,董事兼财务总监(原监事)黄红英,董事(原财务总监)周新标,原董事洪巩堤,原独立董事朱德良,独立董事华一新、朱锦余、蔡庆辉,监事会主席李良通、监事杨洪刚、张芙蓉、柏玉明,副总经理桂国飞,技术总监赵德军,营销总监张龙,总工程师王家林,总经理助理薛光洁分别下达了编号为云证调查字2018002号-2018021号的《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因罗平锌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以上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2)。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周娱瑾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223663788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