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于2018年1月1日——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2019年1月24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二、索赔背景
天翔环境2019年5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存在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等违规情形。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天翔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以看到,天翔环境存在的违法事实主要有:
(一)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邓亲华提供资金累计27.36亿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期公司收到还款累计6.46亿元,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1亿元。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1.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2018年1月15日,邓亲华与许某杰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邓亲华向许某杰借款5000万元;同日,天翔环境向许某杰出具《担保函》,承诺为邓亲华前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因借款逾期,许某杰提请仲裁,裁决天翔环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天翔环境为娄雨雷等典当25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2018年6月20日,娄雨雷、袁某、李某、郎某与四川正鑫阳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典当合同》,约定四人向四川正鑫阳典当当金共计250万元。同日,天翔环境、邓亲华等与四川正鑫阳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天翔环境、邓亲华等为娄雨雷等典当25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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