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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2017年12月28日 ——2019年1月11日买入,2019年1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2年1月11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2019年12月17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大洲,证券代码:00057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9]1号。

海南证监局拟对*ST大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ST大洲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陈阳友、刘瑞毅及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蔡来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张天宇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大洲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至30 万元罚款;对新大洲时任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新大洲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周娱瑾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223663788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