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3月29日期间买入,2019年3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3年5月13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1、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总额达24亿元(实际发生借款金额18亿元),占飞马国际2017年底净资产的58%,飞马国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18 年7月至8月,飞马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支付预付款方式,向上海长然、上海昌何实业有限公司转出138,234万元,其中137,459万元经深圳市合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转后,转入飞马投资。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总额达137,459万元,占飞马国际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飞马国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3、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
2019年3月28日晚,飞马国际(*ST 飞马,00221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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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娱瑾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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