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周娱瑾律师认为:2013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2016年10月19日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2年2月28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2019年2月27日晚,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粤传媒和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 方面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2013 年和2014 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630 审计报告》、《2013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 年年报、粤传媒2015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陈述。 证监会拟决定: 责令粤传媒改正,给予粤传媒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罚款; 对赵文华、陈广超等15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3-3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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