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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0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3日到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2020年5月21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4年5月14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6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0-011号)及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5号)(编号:2020-016号)。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关系

2、 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3、 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三)、2018 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1、广东榕泰2018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1,224. 69万元

2、广东榕泰2019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3,124. 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1,177. 99万元,合计共虚增利润4, 302. 22万元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杨斌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923020691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