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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
来源: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0
作者:古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0

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2020年5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4年5月30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2021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

经查明,中信国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2、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杨斌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923020691

来访/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51号华润广场A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