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17年3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前买入,2018年12月25日及以后卖出或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诉讼时效至2023年6月12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二、索赔背景
2020年10月23日长园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证监会对长园集团的调查已经结束,法院也将受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长园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平2020年6月12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在《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达四个多月后,长园集团最终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行政处罚显示,长园集团的子公司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三、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四、律师费用
委托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先打官司后收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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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律师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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